后果自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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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份通知是否比《物权法》更有效呢?

真正让人感到遗憾和悲哀的,不是那些家庭被软硬兼施之后被迫拆除了自家防盗笼。也不是打着“创卫”、“美化市容”的名义拆了防盗笼之后,反而在建筑上留下清一色的痕迹和窟窿更影响了市容。而是那些所谓稳定的家庭甚至中产家庭,被一份大跃进时代的通知吓到了,他们在体制里被迫做了缩头乌龟,他们在法律面前胆怯,在众人面前怨愤。他们都如此这般,那社会中多少还不够稳定的家庭能做点什么呢?除了把人激怒,武力对抗,甚至自·焚,是否有更有技巧的治理模式呢?在贵国,他们不是在运用智力和创造力进行管理,而是带着威逼利诱的潜台词,所有的通知都以“否则后果自负”来结尾。你死我活是他们的墓志铭。

此念一出,便明白为何维稳如此重要,有了稳定,谁也不愿付代价触及实质问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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